通渭县工商局派出机构、内设机构及职责
(一)工商所负责人及职责:
平襄工商所(所长 薛向东 副所长 陈晓红 李 敏)
马营工商所(所长 南智利 副所长 高映华 闫 华)
榜罗工商所(所长 魏 仁 副所长 张小海)
李店工商所(所长 李雪涛 副所长 董宏伟)
义岗工商所(所长 段 军 副所长 王俊平)
陇山工商所(所长 陈天瑜 副所长 刘天佑)
鸡川工商所(所长 牛树雄 副所长 张 勇)
工商所工作职责:
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,行使下列职责:
⒈对辖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(分局)核准登记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,并对其建立经济户口和信用档案。
⒉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类经营行为,实行市场巡查制,推行市场商品准入制,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。
⒊受理消费者申诉,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;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。
⒋监督检查辖区内合同订立及履行,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,调解合同纠纷。
⒌受理、初审、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、变更、歇业的申请事项。
⒍指导辖区内企事业、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,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,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⒎对辖区内设置、张贴的广告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。
⒏按规定收取、上缴各项工商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款物。
⒐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。
⒑行使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。
⒒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二)股室、分局负责人及职责:
办公室 (负责人 郭 勇 陈国华)
监察室 (负责人 陈国华)
法规股 (负责人 王 桢)
市场监督管理股 (负责人 孔令伟)
登记注册管理股 (负责人 王 举)
消费者权益保护股(负责人 李文焕)
经济检查分局 (负责人 李三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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